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发布哪些药品纳入了报销范围?政解
新京报快讯(记者 吴为)8月2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了最新版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此次目录调整常规准入部分共新增了148个品种,哪些疾病的用药纳入了报销范围?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是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标准。最新版的药品目录有哪些内容?
《药品目录》分为凡例、西药、中成药、谈判药品、中药饮片五部分。凡例是对《药品目录》的编排格式、名称剂型规范、限定支付范围等内容的解释和说明;西药部分包括了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部分包含了中成药和民族药;谈判药品部分包括了尚处于谈判协议期内的药品;中药饮片部分包括医保基金予以支付的饮片范围以及地方不得调整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饮片范围。
为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益,《药品目录》对部分药品的医保支付范围进行了限定。比如在西药部分,西甲硅油口服液仅限定在胃肠镜检查和腹部影像学检查中使用时,医保才能进行支付。
此次调整的变化看,从常规准入的品种看,调整前后药品数量变化不大,但调出、调入的品种数量较多,药品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
本次发布的常规准入部分共2643个药品,包括西药1322个、中成药1321个(含民族药93个);中药饮片采用准入法管理,共纳入892个。常规准入的药品,中西药基本平衡,甲类药品数量适当增加。目录中收载甲类药品640个,较2017年增加46个,其中西药398个,中成药242个。
这次目录调整常规准入部分共新增了148个品种,其中,西药47个,中成药101个。新增药品覆盖了要优先考虑的国家基本药物、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等,其中通过常规准入新增重大疾病治疗用药5个,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36个,儿童用药38个,绝大部分国家基本药物通过常规准入或被纳入拟谈判药品名单。
从调出的品种看,共调出150个品种,其中约一半是被国家药监部门撤销文号的药品,其余主要是临床价值不高、滥用明显、有更好替代的药品。
按照我国的医保报销政策,甲类目录中的药品是临床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而“乙类目录”的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目录”药品价格较高的药品。同时,两类目录的报销政策也不同,甲类目录中的药品是可以全额报销的,乙类目录中的药品则需要自付一部分费用,再由医保支付剩余费用。
此次调整将74个基本药物由乙类调整为甲类。这也意味着,有更多的过去不能完全报销的药品,未来可以由医保、工伤保险或生育保险来全部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目录调整,国家医疗保障局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对谈判准入的方法做了进一步完善。
对于临床价值高但价格昂贵或对基金影响较大的专利独家药品,根据专家评审和投票遴选结果,初步确定将128个药品纳入拟谈判准入范围,包括109个西药和19个中成药。
据介绍,这些药品的治疗领域主要涉及癌症、罕见病等重大疾病、丙肝、乙肝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等。许多产品都是近几年国家药监局批准的新药,亦包括国内重大创新药品。
国家医疗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拟谈判药确立后,下一步将征求企业谈判意向,确定最终谈判药品名单。未来,根据谈判价格,确定纳入医保支付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