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楼失火殃及6楼爸爸抱着女儿坠楼7岁女儿不幸身亡律师:若过失失火要担责
1月10日凌晨三点多,上海市金山区一小区5楼发生火灾,6楼邻居家一名7岁小女孩不幸在火灾中遇难。小女孩的姐姐悲痛不已,在网上发视频称:小宝宝,你才7岁啊,愿天堂没有火灾,姐姐希望你在那边能够快快乐乐的。
“我的宝贝小天使,可爱妹妹,愿天堂没有火灾,姐姐希望你在那边能够快快乐乐的。你才7岁啊,小宝宝,我没有宝贝妹妹了。”
1月11日、12日,上海一位女士在网上发布视频称,1月10日凌晨3时许,他们一家五口睡得正熟,楼下发生火灾,邻居逃跑时没喊叫他们,导致她7岁的妹妹不幸遇难,父亲在ICU抢救。她悲愤地说:为什么楼下着火,伤亡的却是自己家?
在受害女子发布的视频中,一幢楼房的低层(五六楼)燃起大火,一位女子撕心裂肺地哭喊着:“快点跑下来,快点啊!”
视频中间是伤者在医院的救治镜头。此后,一位老人抚摸着一位小女孩的照片,痛哭不已。视频的最后,是大火扑灭后房间被烧的惨状。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视频的评论区,当事女子回答了一些网友的疑问,大致讲述了事发经过:(凌晨3时许发现着火后)人刚从床上跳起来的一瞬间,呼吸不了,看不见,又烫,真的就是人间炼狱。
(家里)全是浓烟,看不见呼吸不上来。我们一家五个人,妈妈管着奶奶,爸爸管着妹妹,所以我就管好自己......根本看不见别人,也听不见,全是噼里啪啦的声音。我当时到楼下一个人都没有,我都心发颤。
(逃生过程中)我妈妈和奶奶是第二队下来的,(当时)火已经烧到我家门口的客厅了。我妈妈真的很勇敢,拖着我奶奶从火里钻着跑出来,所以她们都有部分烧伤烫伤。妹妹爸爸在后面,可能火太大,实在冲不出,就去阳台了,那边相对烧的少一些。(爸爸和妹妹)最后被发现是在楼底,爸爸在ICU抢救,清醒了说抱着妹妹,跌下去了。我猜测可能是火浪或者什么气体太强,一股气震出去了,因为妹妹被发现的时候在街上的花坛,飞了很远......“我真的心很痛很痛,睡觉前还好好的,怎么睡到半夜被烟呛醒就这么恐怖了,就这么大火了啊。”
她说:“他(楼下邻居)要是大喊大叫把我们叫醒,那个时候火势肯定还能控制,但是等我醒来逃下楼的时候,火势就是我拍的视频这么大了啊,这让我们怎么逃命啊?如果叫我们了,房子没了就没了,大家都平安就好啊!”
女子爸爸的伤势如何?是否需要各界帮助?1月12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私信发布视频的女子,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注意到,网友看到该视频后,纷纷向不幸遇难的小女孩致哀,鼓励发布视频的女子和家人一定要坚强,共渡难关。
网友“大宝”:当听到那句撕心裂肺的叫喊声,我的眼泪就止不住往下流,你要挺住,你爸爸还需要人照顾,节哀。
网友“祝愿”:不知道该说什么,因为再多的安慰也没用。世事无常,只能自己“消化”。姐妹,照顾好自己和家人,希望你爸爸能平安无事。
网友“橘子”:我知道此刻你肯定很难过很难过,我们任何人都不希望在自己身边会发生如此令人想象不到的灾难,但是一切确实是如此的无法揣测。你现在需要做的就是努力疏通好自己的心理以及与家人多沟通交流,努力慢慢振作起来并全家人共同抱团挺过这次坎。你也一定要相信:一切都会慢慢好起来的。曾经我也经历过令人心痛的经历,也失去了我心爱的妹妹,所以希望此刻我也能用我的微薄之力温暖你心里的小小角落。伤心是难免的,但是一定要加油振作起来!
1月12日上午,上海市金山区消防救援支队朱泾中队工作人员称,当天,他们中队参与了灭火行动,但事故原因和人员伤亡情况,他并不清楚,让记者联系金山消防支队了解。
当天上午,金山消防支队工作人员称,1月10日的事故调查报告尚未出来,因此尚不清楚火灾原因。事故报告出来后会在金山消防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发布,可以随时关注。
1月12日上午,事发小区居委会一名工作人员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证实,1月10日凌晨三四点,居委会下辖的小区的确发生一起火灾,一位小女孩不幸遇难,孩子的爸爸正在ICU抢救。
“具体的起火原因,相关部门正在调查之中。”居委会工作人员称,当晚失火的是5楼住户,不幸遇难的小女孩住在6楼。火灾发生后,5楼的小伙已被警方带走调查。
“一个活生生的小生命就这样没了,谁不痛心?”事发小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难过地说,不幸遇难的小女孩出生于2016年,正上小学。“我也是母亲,也有小孩,事发后,包括居委会在内的小区居民都很悲痛,我已经哭了好几次。”
她说,痛定思痛,今后,居委会将更加注重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让更多业主掌握防范火灾、正确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居委会工作人员称,火灾发生时,五楼只有一个小伙居住。“我见到他时,他的头发被烧焦,人都是蒙的。听说他在派出所接受调查时,整个人都吓傻了,一直在谴责自己。”
居委会工作人员称,他们会尽力做好家属的安抚、安慰工作,和家属一起共渡难关。
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律师崔腾指出,法律是严谨的,在未公布案件全部细节之前,无法对案件作准确的评判。所以,纯粹从法律角度分析,要明确责任方,首先需要查明两个问题:一是火灾的起因;二是楼下住户自保之余有没有余力。
“假设火灾是非楼下住户原因导致,如大楼年久失修线路老化导致失火、电器存在安全隐患爆炸失火、楼下有人向楼上扔燃烧物品等等情况,那么明显应遵循‘谁导致谁担责’,根据不同法律情况可能会是民事赔偿责任,严重的会导致刑事责任。”
崔腾称,假设火灾是楼下住户导致,那么也应当遵循“谁导致,谁担责”的原则。另外,无论是故意或者是过失,楼下住户必然应清楚其房屋着火会对邻里周围人身、财产造成威胁或损害,则其应当在自保之余对火灾情况承担避免损失与危险扩大的补救责任,如火焰较小时使用家用灭火器、隔离周边燃烧物、水土灭火等;火焰无法控制时在自保之余大声呼喊求救,警醒邻里注意危险与逃生,拨打消防报警电话等等。
如果楼下住户是故意并且自保之余有余力补救却未补救,都可能导致其承担责任扩大,轻则更严重的民事赔偿责任,严重的可能需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谌江涛律师称,因火灾原因尚未公布,具体责任不好划分。若该次火灾事故原因是由于楼下的过失导致,根据《刑法》第114条规定,过失引发火灾,致人死亡的,构成失火罪,应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失火罪,是指过失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致人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谌江涛称,这种行为法律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另外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民法典》第1184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谌江涛说,火灾事故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及物质损害赔偿两大类。人身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对生命权、健康权侵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残疾(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物质损害指因火灾导致被烧毁、烧损、烟熏和灭火中破拆、水渍以及因火灾引起的污染等所造成的损失,包括房屋、构筑物、设备和其它财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