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尔·拉塞尔:最伟大的赢家最好的队友最纯粹的团队球员
他是“指环王”,是十三年拿十一个戒指的常胜怪,是许多人认定的NBA史上最伟大的防守者,是NBA生涯十场第七战全胜的大心脏,是生涯18次面对被淘汰之战16胜2负、一辈子只输过两个系列赛的不死鸟,是美国职业体育史顶级球队第一位黑人教练,而且刚当教练就拿了两个冠军。
以及,就像我一直爱说的一句话:库里是史上最好的进攻端队友——从这个角度讲,拉塞尔是史上最好的队友。
先听说有个叫张伯伦的怪物,保持各种纪录,单场100分55个篮板七个得分王。哦张伯伦只有两个冠军。
1955年和1956年,拉塞尔带领旧金山大学拿下两个全国冠军,包括一次55连胜,以及单场13次封盖。
打完奥运会,开始打NBA。新秀年场均15分20篮板,顺便据说推广了封盖。
他去波士顿之前,凯尔特人没进过总决赛。他到凯尔特人第一年,凯尔特人夺冠。第二年他总决赛受伤,输了生涯仅有的一次总决赛。然后从三年级开始,八连冠。1967年输给了张伯伦的费城,同年夏天开始当球员兼教练,然后再拿两个冠军,退役。
从1955到1969年,在大学、在美国队、在NBA,拉塞尔拿了两个大学冠军、一个奥运会冠军、一个NBA冠军。
他和KC琼斯可能是NBA最早的夹击搭档,实际上他的防守风格,相当像凯文·加内特——轮转,补位,扫荡。
而且这不妨碍他生涯场均22.5个篮板——张伯伦22.9个,以及天知道多少个封盖。
1957年他新秀年,东部决赛第一场,凯尔特人108比90大破锡拉丘兹,拉塞尔16分31篮板7个封盖。民族队老牌巨星谢伊斯被震慑了:
“这家伙挣多少钱一年?我们付他五年工资,让他别打这个系列赛了好不好?——那样我们还占便宜了呢!”
他能确实做到换防外围,再回来补帽,是覆盖一切的大蜘蛛。比如1966年,他第八连冠时,30岁了,右腿带伤,能上一秒在外围换防,下一秒盖掉袭篮的对手——顺便,他这下盖掉的,是曾经的三双王,那十年NBA最好的后卫奥斯卡。
1964年总决赛他卸掉勇士双塔张伯伦和瑟蒙德时,有过著名的“先盖掉张伯伦,再盖掉瑟蒙德”案例。所谓“我不用盖掉每个球,我只需要让对手觉得我能盖掉每个球。”
当时教练都要求球员保持平足站位,站定位置不动,以便防守;但拉塞尔决定起跳,封盖对手的投篮,飞身跃起救球等。
教练们觉得他太反常规,但他持续训练。他抓住一切机会记住其他球员的动作,研究他们的进攻方式,好进行针对性的防守。
张伯伦更喜欢固守篮下,包括1967年费城夺冠那年,都是在篮下等封阻对手;所以1970和1973,尼克斯都以中投对付张伯伦。
但你很难用中投对付拉塞尔:拉塞尔是个中锋版加内特,结合了罗德曼的篮板嗅觉,以及奥拉朱旺的封盖嗅觉。
1957年生涯第一次总决赛第七场,19分32篮板。比赛最后40秒,凯尔特人103比102领先,鹰后卫杰克·科尔曼中场拿球,面对空篮,准备上篮;拉塞尔从球场底线大步流星,展开他足以参加奥运会的步幅;当科尔曼上篮时,拉塞尔将球盖掉,绝盖进加时夺冠。
1962年对费城天王山,29分26篮板7助攻;第七场19分22篮板(对面张伯伦22分22篮板)。总决赛第七场,恐怖的30分40篮板,17罚14中。
1965年对费城第七场,即著名的“哈弗里切克断球”之战,他15分29篮板8助攻。
1968年1比3落后费城,然后连翻扳回:8分24篮板,17分31篮板,12分26篮板。第七场最后一分钟,他投中罚球、封盖、后场篮板,一记助攻,带队完成了大逆转。那年总决赛天王山,拉塞尔53分钟22分25篮板5助攻。
1968年总决赛七场,加上加时赛一共341分钟比赛,拉塞尔打了335分钟。
这样一个防守全能的、替所有队友擦的、喜欢传球的、坚定不移的巨人,如何成为轴心?
毕竟按照现在商业篮球的逻辑,拉塞尔在进攻端不算核心,还会有人觉得他是蓝领呢。
“他很特别,因为他反应奇快,而且聪明;他不会被人连续骗过两次。他还有完美的长臂,他热爱防守。和那些爱得分的大个子们完全相反;拉塞尔更喜欢队友去投篮。”
沙曼说,凯尔特人内部给防守起了个代号,“嘿比尔”。队员吼一声“嘿比尔”,拉塞尔便夹击,对手只得传球,拉塞尔已经闪电般移回篮下,一巴掌把对方的投篮盖在对方脸上。于是蝴蝶效应产生了:
拉塞尔能控制篮下,且帮队友夹击;他的队友防守时胆气大壮,敢于施压,反正不怕漏人:背后有拉塞尔呢;强硬防守让凯尔特人有大量反击机会,库西策动反击,沙曼和海因索恩外投内突。
后来库西变成了KC琼斯,沙曼变成了萨姆·琼斯,海因索恩和罗斯科托夫也变成了哈弗里切克和桑德斯,甚至霍威尔和席格弗里德,还有老尼尔森……但只要拉塞尔在,凯尔特人一直能拿冠军。
因为拉塞尔的肤色,他从小饱尝区别对待:他父亲曾经被加油站要求“排队等白人都加完油才轮到你”,当他预备走人时还被人以枪指头,“乖乖排队!”拉塞尔的母亲曾经身着华服逛街,被警察扣住,“你回去把这身白人衣服换了才许上街!”
拉塞尔的父亲当卡车司机、在纸厂工作,以便养家糊口,母亲则在1946年逝世。拉塞尔说自己缄默强硬的父亲是自己的童年英雄,其次便是乔治·麦肯。
他好胜如狂,极其高傲,赛前总会呕吐——他不在乎数据。得多少分,投多少篮,他不在乎,只想赢球。
1968年他拿下第十冠前很冷傲地说,“很久以来,我已经没必要再证明自己什么了。”
他不甘居人下。比如张伯伦要十万美元年薪,他就要十万零一美元。1966年奥尔巴赫曾经想让库西或海因索恩继任主帅,但库西当时在经营三家疗养院,而海因索恩承认,“我搞不定拉塞尔。”与此同时,海因索恩推荐说,“拉塞尔是最完美的主教练人选。”
1966年秋天凯尔特人训练时拉塞尔甚至不出场,被球迷闹腾时他说,“我又不是为了取悦球迷打球!”
这就是拉塞尔。他高傲好胜,不在乎数据,不在乎球迷,不在乎是否出风头,只关注赢球,牺牲一切地关注赢球。
你当了他的队友,他为你防守,他给你传球,他让你跑快攻,不抢你风头,48分钟不惜力地拼命,只要你跟他一起赢球。
某种程度上,拉塞尔和那支凯尔特人打的是反商业篮球。他们队里也就库西(依靠其华丽的技术)曾经算是球迷挚爱。防守,反击,分享球。冷酷刚硬无情。不取悦球迷,不取悦媒体,但能赢球。
在历史榜单上,乔丹是更好的得分手。天勾是更好的中锋。勒布朗是更全能的存在。鲨鱼的天赋,大梦的技术,张伯伦统治各种数据榜的能力。
输家会自我怜悯,会找借口,会在还没胜利时分心,而赢家残忍地无视这一切,除了胜利什么都不管。
我之前写某本很长的NBA历史相关书时,情不自禁地注意到一个细节。有许多球员有漂亮的数据和记录,比如丹特利,比如麦卡杜,比如海耶斯,比如贝拉米。
红衣主教89岁,萨姆和KC琼斯都是88岁,比尔·沙曼87岁,海因索恩86岁。
想象拉塞尔去到那个世界,主教、沙曼、两个琼斯、哈弗里切克和海因索恩迎上来: